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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桂山街道社会、经济、政治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平安街道”建设,减少和平息社会矛盾,全面妥当应对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应对和处置组织机构 组 长:朱鹏飞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娟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 勇 桂山派出所所长 化存龙 桂山司法所所长 吴双蕊 桂山财政所所长 尹维邦 综治维稳专干 周兴荣 社保中心主任 李智鸿 规环中心主任 尹艳梅 农经中心主任 魏顺民 农业中心主任 刘海波 水管站站长、扶贫办主任 杨 柳 社保中心副主任 二、应对和处置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总体指导思想,应对和处置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群体性事件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长抓不放,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制度。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欠薪突发及群体性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通知方式和集合地点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迅速向办事处领导汇报,以短信群发方式或者电话通知至各成员单位,工作日五分钟、休息日十五分钟赶到街道办公室集中,乘车前往事发地点。 四、应对和处置方式方法 1.应对突发事件,由组长统一指挥,分为矛盾调解组,治安、警戒组,防范、处置组,宣传、保障、善后组,经济核查组四个大组。按人员分工,由各组组长统一组织实施。 2.处置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按事态发展态势,由组长统一指挥。指挥各相关社区和职能单位分头实施、控制事态发展。平息矛盾、消除对抗,避免激发矛盾,保障农民工权益。按照应对和处置组织机构分工,矛盾调解组由化存龙、尹维邦负责;防范、处置组由李智鸿、刘海波、周兴荣负责;治安、警戒组由王勇负责;宣传、保障、善后组由杨柳负责;经济核查组由吴双蕊、尹艳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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