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山街道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4-18 10:04   点击率:42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桂山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发展决不能以死生安全这条红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街道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对下列3种违法违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关闭、转产搬迁:

(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有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安全距离等,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等规定的。

(3)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

2.对下列6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

(1)超出许可范围、超出设计能力进行生产,超量储存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安全评估、备案,或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3)油气罐区及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的。

(4)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物质未设置紧急处置装置的。

(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易燃易爆罐区未设置并有效使用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的。

(6)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装卸作业等9项特殊作业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证会签、审批和现场管理的。

3.对下列6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价报告所提问题未进行整改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

(3)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种类、特征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

(4)液氯、液氨等有毒物料及爆炸性物质储存区域与易燃易爆介质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5)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实施统一管理的。

(6)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装卸作业等9项特殊作业培训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街道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有效动员、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工作重点和实施进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在督促各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严格细致的隐患排查标准,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期限,全力督促落实隐患整治,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查封不留死角、整改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死角”。二是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要按规定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法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隐患整治按时完成,确保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清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杜绝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标准不高、走过场的现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要按上级部门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实。

(三)加强指导,宣传到位。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被动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实增强企业自身主动进行安全防范的意识,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社区居委会、办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效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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