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多举措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2017年,新平县多举措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力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出台《新平县规上工业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应急转贷资金,为县域内企业提供银行到期贷款调头,减轻企业续贷压力,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等困难。截至9月底,共为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8户企业调头银行到期贷款共计6110万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90万元。 二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政策和有关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同时,新平县出台《新平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发〔2017〕9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4号)等多个扶持鼓励企业发展的文件,县财政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年新投资的项目银行贷款贴息,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根据《玉溪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扶持政策,帮助指导企业积极申请由市担保公司担保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截至9月底,向市工信委推荐9户企业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贷款资金需求共计11600万元。 四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作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全力开展微型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工作。截至9月底,共有110户微型企业向三家承贷银行申请贷款,预计发放微型企业扶持贷款4028.85万元,财政贴息175.26万元,将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困难问题。 五是组织召开银政企座谈会,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信贷业务和抵(质)押方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确保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当年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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