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规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2〕8号)和《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财监〔2022〕10号)精神,新平县财政局于8月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程序抽取检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检查时间 2022年8月下旬,现场检查时间计划5天,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当调整。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综合利用检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对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情况,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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