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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 一次会议建议答复情况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8-22 10:08   点击率:677打印】【关闭

人大提案93号

 

  喻露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桂山街道凤凰社区革棚小组公益房翻新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桂山街道凤凰社区革棚小组公益房翻新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承办小组于2022318日到凤凰社区革棚小组开展实地调研,其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但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我局将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寻找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94号

 

  王存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太平丁西小组建设公益房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太平丁西小组建设公益房缺口资金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318日到太平丁西小组进行实地调研,该建议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将此项目纳入2022年实施计划,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项目由乡镇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95号

 

 陈晓艳 代表:

您提出的《平甸乡者甸村丫口小组公益房场地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平甸乡者甸村丫口小组公益房场地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5日到者甸村丫口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丫口小组现有党员活动室一间,公共活动场所完成挡墙衬砌及土石方回填,目前需要解决场地硬化600余平方米、彩钢瓦大棚搭建400余平方米、围墙100余米及公厕建盖的项目资金,由于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我局将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寻找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96号

 

 王正学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费贾村细水冲村民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费贾村细水冲村民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415日到费贾村细水冲小组进行实地调研,该建议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新平县财政局与新平县人大协调,决定在县人大建议办理专项经费中安排项目建设资金6万元。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98号

 

  张国兴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乡代味村核桃寨小组公益房修缮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乡代味村核桃寨小组公益房修缮问题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330日到代味村核桃寨小组进行实地调研,该小组公益房院子由于地基沉落,致使院子地板撕裂,围墙倾斜欲倒,存在安全隐患,需及时修复,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将此项目纳入2022年实施计划,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项目由乡镇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99号

 

  杨学勇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者渣村米干莫小组公益房建设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者渣村米干莫小组公益房建设工程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330日到者渣村米干莫小组进行实地调研,该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完成700余平方米场地平整,目前需进行场地硬化、彩钢瓦大棚搭建、厨房建盖等建设内容,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局列入项目储备,积极申报彩票公益金项目,争取尽快立项实施。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1号

 

 李世钊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戛洒镇发启村发启田组公益房彩钢瓦顶搭建建设的资金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戛洒镇发启村发启田组公益房彩钢瓦顶搭建建设的资金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413日到发启村发启田小组进行实地调研,该项目具备建设条件,已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及活动场地地板硬化,目前需建设彩钢瓦大棚430平方米,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将此项目纳入2022年实施计划,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资金8万元,项目由乡镇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2号

 

 刀文彪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戛洒镇磨刀村委会新寨小组活动场地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戛洒镇磨刀村委会新寨小组活动场地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经费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3日到磨刀村委会新寨小组开展实地调研,该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450平方米,要求帮助解决地板硬化、彩钢瓦大棚搭建资金,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我局将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寻找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3号

  

舒艳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漠沙镇团结村下曼孔小组建盖科技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漠沙镇团结村下曼孔小组建盖科技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4日到团结村下曼孔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下曼孔小组已有公共活动场所及厨房,现计划在厨房上面加一层作为小组科技文化活动室,因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4号


 邱建芬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漠沙镇仁和村坝多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漠沙镇仁和村坝多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4日到仁和村坝多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仁和村计划改造坝多小学作为坝多小组公益房,建设内容为更换钢门窗、室内外粉刷、新建厨房,因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我局将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寻找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5号

 方世贤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曼蚌村大寨八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曼蚌村大寨八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于2022414日到曼蚌村大寨八组进行实地调研,该项目具备建设条件,已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及活动场地地板硬化,目前需建设彩钢瓦大棚350平方米,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将此项目纳入2022年实施计划,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资金7万元,项目由乡镇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6号


 杨秋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曼蚌村下汉田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曼蚌村下汉田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4日到曼蚌村下汉田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的情况看,下汉田小组计划建设公益房位置地面无附作物,但场地未平整,界限不清晰,土地性质不清,暂不具备建设条件。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7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龙河社区那允居民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漠沙镇龙河社区那允居民小组公益房建设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4日到龙河社区那允居民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的情况看,那允居民小组计划建设公益房的位置,场地尚未平整,土地性质不清,建设内容为科技活动室、公共活动场所(地板硬化及大棚)、公厕、挡墙等,项目投资大,因近几年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无项目资金来源,暂时难以解决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08号


  易红梅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漠沙镇双河村脚底莫小组建设公益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漠沙镇双河村脚底莫小组建设公益房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小组于2022414日到双河村脚底莫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的情况看,脚底莫小组建设公益房的场地尚未落实,只是意向性计划在村子边原村民的烤房处建盖,还没有争得烤房主人同意,烤房尚未撤出,暂不具备建设条件。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44号

徐家仙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老厂乡黑查莫村大脖子箐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经费缺口问题的建议 》,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老厂乡黑查莫村大脖子箐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经费缺口问题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2022330日组织人员到大脖子箐小组开展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的情况看,老厂乡黑查莫村大脖子箐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已完工,具体建设了活动室、厨房、场地硬化及围墙,项目20186月完成验收和结算,已达到付款条件。经查证,大脖子箐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县财政局于20171221日以新财预〔20176号安排了老厂乡黑查莫村大脖子箐小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4万元,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该资金因报账不及时于2018年底被县财政收回。

鉴于老厂乡黑查莫村大脖子箐小组党员活动室工程建设于201711月完工,并于20186月完成验收和结算,已达到付款条件及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情况,经财政局局党组研究,将积极筹措资金,计划于2022年内安排资金24万元,专项用于该建设项目。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45号

徐家仙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老厂乡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老厂乡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县财政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2022330日到老厂乡开展调研工作。

经过实地调研,老厂乡党员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属2016年、2017年实施建设项目,全乡74个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均已完工,其中已完成验收和结算活动室41个,未完成验收和结算活动室33个。资金安排情况:县财政局以新财行〔201636号、新财追〔2016233号、新财行〔201729号和新财追〔2018104号分别安排市级及县级补助资金各740万元,合计148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工程款1152.81万元(市级补助740万元,县级补助412.81万元),尚欠工程款327.19万元(均为县级配套资金),该建设资金因老厂乡未完成工程验收和结算原因导致报账不及时于2018年底被县财政收回。

鉴于,目前老厂已完成验收和结算41个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欠款154.27万元,其余为未完成验收和结算33个党员活动室建设欠款。经县财政局局党组研究,将对已完成验收和结算的党员活动室建设欠款154.27万元中的122.5万元纳入县财政给予解决,对超预算达64%101%的两个活动室建设欠款31.77万元建议老厂乡自己自筹解决;县财政承担解决资金计划分两年完成,其中2022年安排60万元,2023年安排61.25万元;未完成验收和结算的工程请尽快组织验收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时再研究建设欠款资金事宜。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提案151号

 刀向梅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平寨社区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平寨社区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承办小组于2022413日到平寨社区开展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的情况看,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平寨社区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主要是要求解决建设表演舞台缺口资金6万元,其建设内容不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加之近几年来上级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暂时难以解决。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建议你们积极向对口的文旅部门反映,争取早日立项解决



人大提案152号

 罗绍春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乡阿宝村啊尼甸小组停车场建设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新化乡阿宝村啊尼甸小组停车场建设问题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财政局承办小组于2022330日到阿宝村啊尼甸小组开展实地调研,该建议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在没有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新平县财政局与新平县人大协调,决定在县人大建议办理专项经费中安排项目建设资金7万元。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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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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