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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65条。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纪元,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11月3日,新平县财政局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学习。 
会上深入研讨了立法历程和背景、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四个坚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心,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注重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实践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的工作原则。二是压实财政主体普法责任,实行普法责任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再是“软任务”,是法定职责,是“硬指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丰富内容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开展述法工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让法治成为常态化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提升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下一步,新平县财政局将及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细化落实法律要求,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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