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开展生猪生产经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自12月10日以来,新平县农业、公安、市场管理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行动组,针对生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进行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防止染疫生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坚决切断非洲猪瘟病原传播途径。 专项行动以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违法经营猪肉产品、逃避检疫监管、私自收购屠宰病死猪、出售病死猪肉、网购等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期间举办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共检查猪肉售卖摊点83个,检查定点屠宰场点1个,检查规模户5户。在行动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件2件,办理2件,其中1件为摆地摊售卖鲜猪肉,1件为违规运输生猪案件(立案处理)。 在鲜肉交易环节。检查组每个成员对农贸市场猪肉售卖摊位进行了认真检查。从生猪产品来源渠道,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猪胴体是否有检疫印章等一一核实。期间,切实加强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在联合执法期间,接群众举报县城新东进农贸市场有人摆地摊售卖来源不明猪肉一起,新平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桂山街道市场管理所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在屠宰环节。针对生猪屠宰经营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规范了入场前的“查证验物”。对无“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耳标或者耳标与合格证明不相符的,一律不允许进场屠宰。同时对定点屠宰场入场生猪待宰静养、日常消毒、屠宰过程、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质量安全制度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贩运环节。强化生猪运输过程中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城乡、县乡之间的生猪运输监管,重点对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及生猪是否佩戴动物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在联合执法期间,接群众举报违规运输生猪一起,新平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者竜乡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处理。 在饲养环节。强化饲养环节监管,规范生猪养殖行为。对辖区内尤其是城乡接合部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的养殖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提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增强养殖户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生猪养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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