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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审计局2017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05 10:12   点击率:26打印】【关闭

新平县审计局2017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经局党委机关研究,决定在全局部署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信访局长会议和省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化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巩固2016年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和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的成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2月至8月底,通过7个月左右的时间,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积案。各股(室)、中心要对本辖区本系统信访积案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排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化解;以化解“三跨三分离”案件、国家和省、市、县信访局交办的重点案件、全县赴省进京重复越级访案件、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案件、长期滞留北京和昆明上访的信访积案、长期多次上访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信访事项为重点,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压实主办和协办责任,形成合力妥善化解。通过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20172月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排查梳理阶段(2月份至315日)。各股(室)、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把是否涉法涉诉,是否包案化解,是否终结、协调、稳控和依法处理等基本情况摸清楚。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制定工作方案,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要做好排查梳理的汇总工作,按归口上报,逐级汇总的要求,于38日前按时上报信访积案的排查情况,确保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掌握本辖区、本系统信访积案形势。

(二)积案化解阶段(316日至725日)。主要是落实包案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化解措施。对现有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根据个案涉及的领域,逐一确定包案领导,严格按照“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评报告”的“七个一”要求,做到包案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确保包案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位、化解到位。包案领导要承担解决诉求、教育疏导、息诉息访的责任,带头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带头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带头化解“骨头案”、“钉子案”,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化解措施,切实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此次信访积案化解要严格按照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做好受理、转送交办、办理、录入、督查督办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环环相扣、运转有序、严谨规范,做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程序规范、要素齐全。为避免重复录入,采取办结一件录入一件的办法,逐案录入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对系统录入的要求规范进行。

(三)检查总结审核阶段(726日至825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化解信访积案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股(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和系统数据,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各股(室)、中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各股(室)、中心要认真总结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情况,巩固成果,形成积案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15日前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及时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常态化重要工作,是全局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股(室)、中心要积极组织积案化解工作。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对排查梳理情况要做到“六个清楚“,即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要坚守法律政策底线,把维护群众利益和维护法律权威相统一,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和行政等手段,采取领导包案、信访听证、信访救助、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方法,一类一类地、一件一件地推动解决,确保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二)准确把握范围。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重点是要排查梳理在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特别是要排查梳理“三跨三分离”案件、国家和省、市、县信访局交办的重点案件、全县赴省进京重复越级访、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案件、长期滞留北京和昆明上访的信访积案、长期多次上访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重点案件。各股(室)、中心要将符合信访积案条件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排查梳理范围,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要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坚决杜绝将反复赴省进京越级访、非正常上访以及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排除在化解工作以外的不实做法。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严格诉访分离制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要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对现有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根据个案涉及的领域,逐一落实确定包案领导。局党委、机关领导要带头包案,各股(室)、中心领导班子要带头包案,包案领导要承担解决诉求、教育疏导、息诉息访的责任,带头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带头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带头化解“骨头案”、“钉子案”,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化解措施,切实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股(室)、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实地督查信访事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完善信访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参与、密切协作的督查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信访督查工作格局。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不重视、领导包案不落实,只“挂名”不“干事”、“挂账空转”、推诿扯皮、办理不力,信访形势没有明显好转,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肃问责。

                                                    新平县审计局

                                  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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