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市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总体方案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发〔2017〕7号)文件要求,新平县审计局对方案内容进行逐项梳理,主要涉及第九项“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部门:县审计局)” 新平县审计局近3年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平掌乡党委书记、乡长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试点审计。重点审计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河道采砂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发现新平县平掌乡促存在未批先用林地或耕地、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重合、对违法使用林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研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内容和审计方式方法等,为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通过审计,综合反映平掌乡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包括数量和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营林造林项目完成情况、垃圾清运、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新平县审计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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