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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8-10 11:08   点击率:1145打印】【关闭

 

新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实施意见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中审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 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云审发〔202024号)《关于印发《玉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玉审发〔202016号)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有力促进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扫除审计监督盲区,充分发挥“经济体检”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促进新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强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其他审计的统筹协调,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加强审计规划和计划的统筹安排,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每5年轮审一遍,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二)审计对象

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范围的审计对象是:

1.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2.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含党委、政府设立的超过1年以上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等);

3.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

4.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5.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

(三)审计内容

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四权一廉)等情况。

1.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坚持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审计委员会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下,整合优化审计监督力量,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二)坚持依法审计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要求和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

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重点揭露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体制、机制层面的缺陷,推进各领域深化改革,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同时,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五)坚持改革创新

创新审计管理模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避免重复审计,探索实行融合式、嵌入式、“1+N”“2+N”“3+N”等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创新审计方式,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出完善不同类别领导职务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促进审计评价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四、目标任务

(一)科学制定审计规划和计划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权限和需要,结合审计资源实际,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规划既要统筹安排一段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要突出审计重点,针对经济活动复杂、管理资金资产资源量大的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一般5年轮审一遍。在此基础上,强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将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规划结合起来,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程序,提交同级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减或者追加的,应当按照原制定程序,报同级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建立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种类型进行管理,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式,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提供参考数据。建立和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加强审计情况收集整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审计对象任前告知制度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有关要求和学习资料提供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以书面形式将上述相关资料送达新任(含转任)的领导干部,促进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同时,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中,审计机关有责任宣讲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指示要求,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建立审计对象年度报告制度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对纳入审计对象的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制度,作为履职尽责情况的观照、整个任职期间的反照、将来接受检验的存照。在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审计对象每年应按时报送《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审计机关要结合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审计对象报送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对审核发现的重大不实情况,要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挂钩,在审计评价中予以处理。

(五)建立审计对象离任交接制度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按照领导干部分类管理制度确定的类型,充分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结合领导干部履职特点和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共同协商提出年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建议名单,提交同级审计委员会审议。在审计机关出具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鉴证意见后,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方可办理经济责任事项的交接手续,交清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其他事项,并将交接资料向审计机关报备。

(六)推进村级(社区)主要负责人审计

根据县级党委、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进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社区)建设情况,产业扶贫情况,村级(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村民(社区居民)权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切实维护村民(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审计质量检查,预防审计风险。

(七)实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调查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可采取行政检查的方法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调查;要规范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的程序和调查内容,有针对性地抽查一些专项经济活动,并出具专项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确保在同级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发展,研究拟订有关制度文件,监督检查审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结果的运用。要注重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强化统筹整合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要整合审计资源,避免交叉重复审计,着力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以及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就具体审计事项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和专业鉴证,有效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强化数据分析。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被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归集与管理,让数据采集制度化、数据更新及时化、数据分析常规化、数据管理规范化;积极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地理信息技术审计等审计方式方法,组建数据分析、政策研究、案件分析突破等团队,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为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保障。

(四)强化结果运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检查,促进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水平。

(五)强化队伍建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负责;要加强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以审代训等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要加强审计队伍廉政建设,严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确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六)经费保障。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需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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