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以奖代补”措施解读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时间:2022-03-28 16:03   点击率:17打印】【关闭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文化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保就业等方面发挥“一业带百业”的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文化旅游业受损严重。特别是20218月以来,全省先后六次暂停跨省旅游经营活动,导致省外入滇游客数量大幅下降,以旅行社、演艺企业、宾馆酒店等为代表的全省文旅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加剧。

在上述背景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12个部门,坚持“普惠纾困、精准发力、扶优扶强”原则,从以奖代补、纾困解难、金融支持、促进消费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针对性举措,出台了《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纾困帮扶措施》的第一条“实施以奖代补措施”中提出,依据2021年旅行社相关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并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纾困补助。此项措施涉及财政奖补资金4500万元,为旅行社保主体、稳就业、促发展提供了关键扶持,也为旅游市场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推进情况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全省旅行社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方案》,遵循“坚持政策导向,兼顾区域平衡”原则,按照各州(市)旅行社在全省旅行社总数中的占比确定各州(市)可推荐名额(每个州市可择优推荐一家备选旅行社)。旅行社以奖代补申报工作已于325日正式启动,省文化和旅游厅向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旅行社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并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向全省公布了《全省旅行社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项资金将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第三方评审、网上公示、结果公开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和安排资金,实现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

三、重点内容

1.申报主体。《实施方案》中明确,2021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填报1-4季度季报、2021年年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旅行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分公司、门市部等机构不具备申报条件。

2. 申报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旅行社,可在3月25日至3月29日期间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奖补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旅行社应如实填写《旅行社奖补申报书》,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2021年度旅游组合保险购买凭证、员工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台账资料。请各州市和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让尽可能多的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在规定的时限内能够有机会参加到此次奖补活动当中来。

3. 县(市、区)初审。(1)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旅行社提交的《旅行社奖补申报书》及相应台账,会同同级税务、市场监管、发改、人社等部门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2)将通过初审并加盖有关部门鲜章的《旅行社奖补申报初审报告书》报送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3)同时,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请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指导申报旅行社填报材料,保障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积极牵头协调同级相关部门(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纳税情况审核/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主体合规性、是否受处罚情况审核/发改部门负责信用情况审核/人社部门负责社保情况审核),把好审核第一关。工作完成时限:3月31日。

4. 州(市)审核。(1)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同级税务、市场监管、发改、人社等部门按照《评审细则》对通过初审的旅行社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填写《旅行社奖补申报审核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有关部门鲜章。2)按照《全省旅行社奖补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上报企业名单,3)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填报《州市旅行社奖补申报汇总表》,并《旅行社奖补申报审核报告书》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4)同时,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5)通知有关旅行社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下载并打印经审核通过的《旅行社奖补申报书》,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将纸质版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完成时限:48日。

5.省级排名、公示及拨付。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州市审核报送旅行社的情况进行核验,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拟奖补旅行社名单进行审定,在厅官网、“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向社会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省文化和旅游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出具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会同省财政厅加快奖补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争4月份完成。

四、后续工作

请州市和县市区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跟踪督促获得奖补的旅行社,将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真正实现保主体、稳就业、促发展的奖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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