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由新平县文物局、县文物管理所牵头,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修缮工程开展四方验评工作。此次验评标志着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修缮工程初步完成。  
为有效保护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安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妥善保护和修缮这一宝贵的历史建筑,新平县文物局、文物管理所积极向上申报开展整体修缮,修缮项目经过前期申报、审批、招标、审核等工作后,于2023年12月6日正式进入施工阶段,预计投资187.14万元。2024年8月修缮工程初步完成。  
修缮过程中,坚持“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对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进行了细致的修缮和加固。同时,为了确保修缮质量,还邀请了文物保护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  
修缮工程完成后,由新平县文物局和文物管理所牵头,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成立四方验评小组,对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修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验评小组通过现场勘验、审阅项目资料、召开验评会议等环节,对修缮工程的质量、保护效果、资料完整性以及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 经过严格审验,验评小组认为修缮工程整体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工程质量优良、资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墙体空鼓、墙面污染、窗户变形、窗台回水、地面修补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施工方针对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整改。  
下一步,新平县文物局、文物管理所将继续督促做好修缮工程的整改、收尾工作并及时向上申请对工程进行初验,力争使富春街传统民居建筑群早日以全新状态展示在世人面前。(文/图:姜维;审核:高玲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