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9-06 08:09   点击率:69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工作相关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筛选考察等程序,确定张丽美同志为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张丽美,女,197811月出生,安置类型:“4050”人员,安置期限:20249月至20278月。

公示期为5天:202496日至9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安置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安置手续。

联系电话:0877-701386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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