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财农〔2018〕12号《新平县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镇脱贫攻坚步伐,确保2018年底全面脱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漠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帮扶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把漠沙镇建设成为“现代高效农业增长极、南部次中心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漠沙镇脱贫攻坚工作,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漠沙镇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漠沙镇下辖18个村民委员会(社区),284个村(居)民小组,辖区面积678.2平方公里,人口达12944户、47428人,镇域内居住着傣族、彝族、哈尼族、苗族、白族、拉祜族等11个民族。2017年底漠沙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63户527人,其中达到脱贫标准有122户393人,未达到脱贫标准的有41户134人,涉及胜利村、和平村、黎明村等15个村(社区),呈现出分布广、程度深、脱贫难的特点,脱贫攻坚是漠沙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 (二)致贫原因 1.和平村、胜利村、小坝多村、黎明村属高寒地区,山高、坡陡,基础设施差,地质灾害频发,没有支撑群众发展的主导产业,群众底子薄、办法少、自身发展能力弱,导致就地发展实现增收致富脱贫的能力不足。 2.建档立卡户群众收入低,能力弱,劳动力缺少、因病致贫现象突出,对资金、技术的需求量大,除政府直补、贴息贷款外和培训外,难以从其他渠道获得更多的资金、技术,导致自身发展更不上、安居房建设难度大等情况。 3.部分群众存在安于现状,上进心不强,脱贫愿望不强烈,主动寻求脱贫的门路少,对政策持观望态度,“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实施对象 产业发展对象为全镇所有在档的建档立卡户,常年在外务工的建档立卡户根据实际帮扶需求而定。 (二)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建设期:3个月,即2018年5月—2018年7月。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全镇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个村(社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2.29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种植业:发放化肥农药预算投资287296元,涉及72户。 养殖业:发放黄牛预算投资224200元,涉及58户;发放猪预算投资70100元,涉及19户;发放羊预算投资37500元,涉及9户。 上述两项合计619096元,另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提取3804万元的工作经费,总合计622900元。 四、工作流程 (一)对象摸排。帮扶责任人和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排,初步提出产业发展方案报镇扶贫办,并填报《漠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统计表》。特别是对常年在外务工的建档立卡户必须由帮扶人员和村(社区)进行确认,确定其是否要享受或放弃产业发展政策,并由本人签字或委托他人签字认可。 (二)核实确认。镇扶贫办和涉及产业发展的中心(站所)对各村上报的《漠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统计表》内容进行核实。 (三)确定对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核实内容进行反馈,最终确定补助对象。 (四)组织实施。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统一采购,统一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贫困户。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镇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验收,镇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和检查验收手续,建立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流程。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报账程序,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资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求统一用于购买黄牛、仔猪、仔羊、化肥、农药、种苗、大棚钢架等,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深度贫困户,也不得向深度贫困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加强产业发展指导。确保质量,加强监督,加快产业实施进度,切实加强贫困户养殖和种植技术培训指导,让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做出成效、取得效益。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镇扶贫办、镇纪委将组织人员对贫困户养殖、种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违规操作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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