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甸乡基本情况。 平甸乡位于新平县城城郊,辖10个村民委员会,97个村民小组,116个自然村,国土面积435.6平方公里,共有农户3847户14518人;耕地面积20230亩,人均占有耕地1.43亩。全乡以农业为主,烤烟、畜牧、林果、甘蔗、蔬菜是全乡的经济支柱。由于区位原因,平甸乡目前没有工业、非煤矿及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电力等企业,纳入监管的有9户,其中:旅游业1户、养殖业1户,种植业6户,小规模的石材加工厂1户(由于市场原因,已基本停产);全乡有各类库坝103座,其中8座处于除险加固施工中;有5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有村完小8所;重点建设项目1个(大戛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建设项目2个。 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个别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流于形式,多于应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有的企业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把压缩安全费用作为减少投资成本的手段;有的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效益的最大化上,不顾人力、物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事故多发。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一些企业不能充分认识其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多管闲事,片面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义务,只重效益,只抓生产,忽视安全,不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能将安全生产放在与经济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去抓。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对“三违”现象缺乏有力的惩戒手段和措施,尤其是现场管理,既缺乏严密的作业规程,又缺乏科学的人员组织,对可以预见发生事故的隐患不加以及时整改。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装备不到位。现在安全监管的范围越来越大,而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基层是监管的最前沿,而大多数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身兼数职,装备有限,安监部门人少事多,导致安全监管工作力不从心,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不明确。具体要做到什么程度才是尽职尽责,才不会受到责任追究,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清单,监管人员压力大。 三、意见建议 (一)严格履行两个主体责任。“两个主体”,即: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管主体,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两个责任”制,即: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各行业分管领导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各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操作员工。 (二)加强协调配合。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涉及各个部门、涉及各种主体的系统工程,不是光靠哪一个政府、哪一个部门的努力就可以抓好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要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加强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协调。 (三)提高监管实效,强化队伍建设。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从人员、装备等入手加强机构建设,实事求是地核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安监人员的加班补助、岗位津贴、通讯费用等标准,以提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安全生产工作队伍。 (四)进一步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到尽职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平甸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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