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4年1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时间:2024-01-09 08:01   点击率:246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0877-6182625  (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真:0877-7019286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编:653499

公示时限:202419—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平戛洒丰源砂石骨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张孟线旁

新平戛洒丰源砂石骨料加工厂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浑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戛洒镇张孟线旁。占地面积1757平方米,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条砂石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成品堆料场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量约1.1万吨公分石和0.5万吨水洗砂。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为41.9万元,占总投资的59.86%

项目于202373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完成备案,并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32911号),项目代码为:2307-530427-04-01-873494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形成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

2、废水

废水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地表径流。

3、噪声

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堆放粉尘、原料装卸粉尘、产品堆放粉尘、产品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燃油废气。运营期本项目将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制砂机等生产设备均设置在三面围挡加盖顶棚的车间内。在给料口、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上设置加水装置,在生产时加入大量的水一起生产,属于湿法作业,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原料及公分石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周边设置洒水喷头,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水洗砂堆棚采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在堆棚内设置洒水喷头洒水降尘。厂内运输道路及厂外到张孟线运输道路采用碎石子铺设,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扫;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进出厂的车辆进行清洗。经过上述防治措施后,降低 60%-70%的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燃油废气属于间歇性、无组织排放,产生量极少,通过使用尾气达标机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废水)、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洗沙废水和污泥池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砂,不外排;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进入原料或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运营后,项目设备噪声经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级沉淀池泥沙、车辆洗轮胎沉淀池泥沙和初期雨水池泥沙、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三级沉淀池泥沙、雨水收集池泥沙、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临时堆放在污泥池,待沥干水分全部外售给周边村民制砖;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现设置场硬质围挡;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适时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车身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加强对项目施工期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的洒水降,不外排。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施工作业,同时施工期设置临时雨水沟,雨天地表径流经雨水沟收集至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噪声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源设置简易隔声罩、棚等,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 22:00~6:00 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限制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项目一般情况边生产边运输,原料堆场仅对少部分原料进行暂存,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并在堆场周边设置洒水喷头洒水降尘,对暂存的原料进行洒水降尘;(2)公分石粒径较大,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并在堆场周边设置洒水喷头洒水降尘,可有效对粉尘进行抑制;(3)水洗砂堆场采用彩钢瓦顶棚+三面围挡进行遮挡,并在堆棚内设置洒水喷头洒水降尘,可有效对粉尘进行抑制;(4)本项目在给料口、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上设置加水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大量的水一起生产,属于湿法作业,基本不会产生粉尘;(5)项目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场外到张孟线运输道路采用碎石子铺设、定期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在进出口设置轮胎清洗池,可有效抑制道路运输扬尘。

2、废水

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通过食堂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为 2.0m3)中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生产废水经过1个三级沉淀池(200m³)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过1个沉淀池(2m³)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50m³)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是装载机、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运输车辆等,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营运期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三级沉淀池泥沙、雨水收集池泥沙、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临时堆放在污泥池,待沥干水分全部外售给周边村民制砖;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废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流失,危废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导流渠、收集池。

    5、土壤及地下水

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区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如下:

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层为至少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一般防渗区: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污泥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进行防渗。

3)简单防渗区:控制室、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各种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容器存放,收集后置于危废间内,防止风吹雨淋和日晒。危废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危废装入完好容器内,同时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警示标牌;三级沉淀池池底和池壁采用水泥硬化或铺设防渗膜,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池壁和池底侵蚀崩裂,沉淀池定期清理底泥,确保沉淀效果。截排水沟暴雨过后及时维护,清理堵塞的淤泥,保证截排水沟收集雨水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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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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