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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职责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13 21:12   点击率:118打印】【关闭

      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职责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新编办〔2019〕13号),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业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服务。负责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以及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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