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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10 11:03   点击率:470打印】【关闭

 

新平县民政局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9号)和《新平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机改发〔20191)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划出单位:将新平县民政局所属新平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交由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新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

1.新平县勘界核界办公室

2.新平县殡葬管理所

3.新平县殡仪馆

4.新平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平县救助管理站)

5.新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新平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二、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勘界核界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勘界核界办公室

主管部门:新平县民政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新平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参与县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负责全县地名区划信息系统和各类档案管理。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

主管部门:新平县民政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殡葬工作的政策法规,提出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事业管理服务制度建议,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各项殡葬政策法规和措施。掌握全县殡葬社会化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公墓标准化建设和殡葬从业人员规范化服务,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殡葬从业机构提供殡葬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指导殡仪业务,配合做好殡葬事务管理及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殡葬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殡葬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所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仪馆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仪馆

主管部门:新平县民政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负责遗体接运、保存、整容化妆、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工作。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活动场所及设施,做好殡仪接待工作。负责殡仪用品和祭品管理,协助开展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等宣传活动。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馆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牌子。

主管部门:新平县民政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等“三无”老人收养工作,开展全县家庭无力照管老人的寄(托)养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县范围内孤儿、弃婴、困境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负责经办社会家庭收养在院儿童的申请、审核、评估、协议签订、户口迁移、家庭回访等业务。负责开展全县艾滋病孤儿寄养家庭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对被救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负责组织全县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孤儿保育员、救助安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上岗实习。承担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食物和住处;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给予照顾、护送返乡等服务;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无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在地的救助对象提供乘车凭证;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物品的安全。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开展救助服务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牌子。

主管部门:新平县民政

机构规格:股级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为政府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提供服务,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建立社会救助人员(家庭)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数据的管理、更新、维护,为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指导乡镇(街道)相关业务工作,对申请社会救助人员(家庭)的相关财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比对、核查,统计、分析全县社会救助数据。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状况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落实低收入家庭的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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