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0-31 16:10   点击率:45打印】【关闭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docx


上一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