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建兴乡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13 16:12   点击率:43打印】【关闭

为全面掌握河长制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新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新办发〔2017 2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主体

乡人民政府按照负责组织河长制相关政策信息的报送工作;河长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报送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信息不失效,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文字精炼、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内容要真实、全面、客观。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三、报送内容及程序

河长制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信息专报、信息简报、河长动态和工作通报。

(一)信息专报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河库保护、管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置情况;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情况;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库保护管理的重大舆情,其他专报事项。

包括需立即呈报县委、县政府和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县委、县政府的政务信息,需专报河长制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政务信息。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河长办主任签发。

(二)信息简报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果,河库保护管理和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信息简报由县河长办主任签发,以《简报》形式呈送领导,抄送各河长。

(三)河长动态主要内容是河长巡河、安排部署工作,实行一事一报,由河长办主任签发,报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制总督察、副总督察,县河长办,抄送河长。

(四)工作通报主要内容是通报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河库保护管理的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及整改通报,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河长办对通报内容审核后报河长办主任签发。

四、报送范围及频次

(一)信息专报由各成员单位和各河长负责将各类重要信息及时编报乡河长办。河长办负责信息的整理、编辑、印发,定期统计并通报采用情况。

(二)信息简报由河长办编制印发,并上报。

(三)河长动态由河长办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出版。

(四)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通报。或根据工作需要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五、报送要求

(一)确定专职信息员。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并相对固定,保护工作连续性。

(二)信息真实。报送信息标题鲜明,信息文字简练、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创新性,反映单位开展工作的动态及真实情况,一事一报。

(三)信息报送。乡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信息。

(四)信息安全。涉密信息的报送和网上信息发布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五)违反本制度,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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