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系列解读三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20 21:05   点击率:243打印】【关闭

操办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得操办或参加以请托为目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操办标准是什么?

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要压缩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 200 人(20 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同一事由所有操办人员各自宴请和分次办理的总人数不超过上述宴请总人数,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 1 次。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 12 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 200 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 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质量饮用标准的自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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