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系列解读【四】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24 20:05   点击率:195打印】【关闭

随礼上限是多少?

切实减轻农村群众人情和经济负担,参加农村婚事丧事宴请,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 100 元。防止和纠正以给压岁钱的方式变相送礼,除近亲属外不赠送压岁钱。

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需要申报备案及公示

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备案和公示约束,让操办者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操办婚事要提前 10 天进行申报,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丧事可在事后 10 天内补报。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按干管权限申报备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申报备案,党员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申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上一篇: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系列解读【五】
下一篇: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系列解读三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