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系列解读【五】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24 20:05   点击率:213打印】【关闭

对违规操办及参加人员如何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相互请托、变相送礼、进行利益交换的,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用公款送礼、使用公务用车、侵占公共和集体财物(使用指定的村组活动场所办客除外)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农村群众违规操办或者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依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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