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农业局 新平县财政局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新平县水利局 新平县林业局 新平县教育局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新农通[2018]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按期完成我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对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结合我乡实际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安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德明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照雄 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张建琼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金发 乡党政办副主任 张瑞红 乡财政所所长 白有清 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童玉琼 乡文化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丁文明 建兴国土所所长 李忠平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普世英 乡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站长 普华智 建兴卫生院院长 张忠伟 建兴中学校长 李加福 磨味村委会主任 张兴祥 挖窖村委会主任 蒋绍堂 盘龙村委会主任 罗 湛 中寨村委会主任 方绍学 马鹿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刘国学 建兴村委会主任 李光荣 帽盒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由白有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今后如人员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补充,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及完成时限。本次清产核资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工作于2018年6月开始,到2018年9月结束。 (二)明确清产核资对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及所属企业。 (三)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四)明确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通知》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联文下发《建兴乡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2.实施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如实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确保数字真实准确,为股权量化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 3.总结阶段(2018年9月底前完成)。乡农经中心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全乡清产核资工作总,与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一并上报市“三资办”。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要加大培训力度,做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要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投入所需的工作经费。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各村(社区)要按照(云发〔2017〕21号)文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向农户和村集体收取任何费用,改革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按事权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关要求,投入所需的工作经费。 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外借或手续不完备的,要清理收回或补齐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等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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