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兴乡集镇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提高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一个清洁、优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马鹿集镇和双沟街集镇乱堆、乱放、乱摆、乱停和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2019年2月14日至6月30日对马鹿集镇和双沟街集镇乱堆、乱放、乱摆、乱停进行集中整治。 (二)2019年2月14日至12月31日对马鹿集镇和双沟街集镇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建兴乡马鹿集镇和双沟街集镇规划区范围(包括人行道、公共通道、公共场所、绿化地、个人房屋及屋外的环境和建筑物等)。 (二)整治内容 1.集镇乱堆、乱放、乱摆、乱停集中整治。 (1)乱堆。主要为两个集镇内占用公共环境及设施乱堆放的私人物品,如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废弃物等。 (2)乱放。主要是两个集镇内乱放养的畜禽,如鸡、鸭、狗、牛等。 (3)乱摆。主要为不在规定地点乱摆设摊位及其它生产生活用具,如占道经营、乱摆泔水桶、工程机械等。 (4)乱停。主要为不在规定地点和车位上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如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等。 2.集镇私搭乱建集中整治。(1)两个集镇原建成区。主要是不按照集镇总体规划进行的私搭乱建,没有经过审批私自更改设计建设,如加层、改变外观样貌、临时建筑、危险建筑、乱接电线、乱架水管等。 (2)马鹿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主要是不按照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的私搭乱建,如楼梯间、房前屋后等部位的违规建设行为。 特此公告 建兴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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