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2-27 08:02   点击率:150打印】【关闭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云办发〔201713)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玉办发〔201710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办发〔201732号)精神,结合建兴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乡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乡党委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乡党委中心组主要由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中心组成员包括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党员副乡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党综合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第五条  成立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和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总结学习情况,指导和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

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按照学习安排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文稿组和宣传组。秘书组设在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与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制定乡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发学习通知、做好会务服务等工作;文稿组设在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起草相关主持词、讲话稿,提供调研材料等工作;宣传组设在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起草学习建议方案,提供学习资料,协调相关部门对口邀请授课领导和专家学者,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做好学习情况上报、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章  学习主题

第七条  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央政治局、省委、市委、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围绕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每次学习突出一个主题,集中在某个重大问题、重要领域、重点工作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工作。

第八条  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年初结合上级要求提出学习选题计划,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乡党委书记审定。

第四章  学习内容

第九条  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根据不同时期由乡党委主要领导确定。主要内容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章  学习形式

第十条  乡党委中心组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学习:

(一)集中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集体研讨为主要方式,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形式。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中心组集体研讨要精心设计一个学习讨论主题,事先确定好2名以上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要有重点、有深度,中心组成员要互动讨论,中心组组长要做好总结,学习秘书要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中心组成员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专题调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中心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建立学习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2篇。

(四)宣讲活动。中心组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分管站所、村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学习心得。

第十一条  及时总结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经验,加强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学习平台的应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加强对学习成果的交流,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载体,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效果。

第六章  学习范围

第十二条  参加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人员包括:乡党委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其他需要参加学习的人员,由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在制定每次学习实施方案时提出建议,报乡党委书记审定。

第七章  学习制度

    第十三条  计划制度。由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年初共同研究制定乡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主题、内容和要求拟定意见建议。每次学习前制定本次学习实施方案,确定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材料、参学人员、授课专家,确保学习有序有效。

  第十四条  调研制度。每次学习前,中心组成员和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学习主题和内容,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工作实情,带着问题参加学习,使学习理论与推动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第十五条  通报制度。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报道,通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动态与成果。每次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县委宣传部。

第八章  学习要求

第十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认真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每次集中学习讨论由分管和联系相关工作的乡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其他指定人员作重点发言。讨论发言要有思想深度和理论高度,充分反映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学习收获,避免把学习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第十七条  锻造良好学风。中心组学习要以掌握和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根本目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立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应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学习理论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同解决建兴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推动工作。

第十八条  营造学习氛围。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义、要求和新情况、新进展,推动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成果的宣传和运用,营造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第十九条  严肃学习纪律。中心组成员和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学习作为工作常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中心组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向乡党委请假并说明原因。要把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学习成效进行自查,向乡党委作出报告。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乡综合管理办公室、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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