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1 10:06   点击率:7打印】【关闭

刀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达哈村汗田小组人畜分离建设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代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达哈村共有农户26户,118人。达哈村汗田小组目前没有人畜分离,畜禽粪便污水和气味大大影响了人居环境,畜禽圈舍的不规范建盖,影响了村容村貌的整洁,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建议给予人畜分离项目支持!经了解,小组人畜分离建设用地由集体提供,群众筹资投劳,按规划自己建盖,希望帮助解决项目资金15万元。代表建议情况属实。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技术人员进一步实地落实,项目建设还未落实群众养殖计划,养殖规模、数量及规划厩舍面积等,尚不能测算出工程概算。县农业农村局建议小组先将工程建设前期规划和相关工作做好,随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计划将建议内容列入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规划中来列项解决。待项目列项后,方可解决。

 

 

 

 

 

                                 202161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海 13987786160

 

 

 

 

 

 

 


上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8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9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