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8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1 11:06   点击率:5打印】【关闭

周秀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建兴乡蜂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代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建兴乡大力发展“万群蜜蜂”养殖项目,现有中蜂群15314群,占全县蜜蜂养殖量的一半,形成了蜂业产业。在发展蜂业的同时,需要发展密源资源,种植蜜源植物,主要种植密讨花树、茗子、冬季种植油菜花。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技术人员实地核实,建议情况属实。县农业农村局在养殖方面建议对建兴乡中蜂群体进行品种资源保护,不引入意蜂,主产区禁养胡蜂;在发展种植蜜源性植物的种植户签订蜜蜂采蜜期间协议,增加产量;对种植蜜讨花树、茗子、冬季种植油菜花蜜源植,预计投资10万元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现尚无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只能积极向上级争取在发展中蜂遗传资源品种保护项目中列项目解决!

 

 

 

 

                                 202161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海 13987786160

 


上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1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篇: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