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8-28 15:08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尊敬的老厂乡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老厂乡保护传承彝族传统文化活动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厂乡居住着彝、汉、傣等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75.22%,其中彝族占少数民族的98.05%。近年来,为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防止文化流失,我们一直在努力整理、记录和申报认定非遗项目,并做好宣传引导,吸引更多年轻一代的参与和学习,促进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截至目前,老厂乡共确定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4项:民间文学《董永记》、彝族四弦舞、老厂金丝笋、老厂转马回都酒;非遗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李学亮(彝族四弦舞)、朱兆东(民间文学《吾查们查》)、鲁发明(葫芦笙吹奏)、李学仁(彝族大四弦舞)、普志学(竹编手工艺)、白家顺(民间文学彝族叙事长诗《董永记》)、施朝峰(民间文学《吾查们查》)。

2025530日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十五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关于支持老厂乡保护传承彝族传统文化活动的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资金7万元已下达,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2025年我们还将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收集整理彝族传统祭山文化—“开山节”,为申报县级非遗项目做准备。二是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组织非遗传承人开展进校园活动,激发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促进非遗在基层的活态传承;组织非遗传承人外出培训及交流学习,提升传统手工技艺。三是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春节”“花街节”“火把节”等传统节庆重要时间节点,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及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组织传承人现场教学指导,即展示了彝族传统文化的魅力又让更多的人体验和了解我们新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四是合理利用每年下达至乡镇的文化资金,支持非遗项目的调查、研究、传承活动等工作。

 

 

 

2025827

(联系人及电话:张燕 0877-70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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