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7 17:10   点击率:13打印】【关闭

                     新商202503

 

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天荣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新化乡六竜村果蔬分拣点改扩建为集贸易为一体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过我局深入调研、分析,根据六竜村当前产业发展状况现有的果蔬分拣点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改扩建为集贸易为一体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412号)文件精神,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设完成和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您提出的建议项目需投资587.94万元,资金需求较大,不具备事后奖补条件,目前省市两级商务部门无其他项目资金,新平县商务局难以对该项目形成有效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新平县商务局将会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一旦上级部门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全力配合新化乡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申报给予解决

 

 

 

 

 

 

 

 

 

新平县商务局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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