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7 11:10   点击率:12打印】【关闭

杨文英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2025年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大寨村山苏寨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激励)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来的关于实施2025年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大寨村山苏寨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激励)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建议、提案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于2025811日到新化乡大寨村山苏寨小组开展调研工作

经过实地调研您提出的《关于实施2025年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大寨村山苏寨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激励)的建议符合农村综合性改革项目申报条件,县财政局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2025年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经省级批复并下达项目资金96万元。县财政局及时下达项目资金文件(新财农〔202513)请乡(镇)收文后及时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平县财政局    

20258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柏瑞怡     132119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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