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7 11: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李天荣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新化乡六竜村鱼拖味小组公益房场所搭建铝瓦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来的关于给予新化乡六竜村鱼拖味小组公益房场所搭建铝瓦的建议,我局在接到办理工作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建议、提案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提出以下解决办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目前我单位向上争取项目只有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属竞争立项),根据调研情况,我局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材料编辑,并申请项目立项,从而实施该项目,若未能申报成功我局将在下一批次和下一年度继续申报。

在此,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平县财政局    

 20258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丁宇     1357779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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