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7 16:10   点击率:21打印】【关闭

  新商202504

 

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方文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梭克村农产品交易场地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过我局深入调研、分析,根据梭克当前产业发展状况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要一个农产品交易场地。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412号)文件精神,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建设完成和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您提出的建议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不具备事后奖补条件,目前省市两级商务部门无其他项目资金,新平县商务局难以对该项目形成有效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新平县商务局将会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一旦上级部门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全力配合平甸乡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申报给予解决


 

 

 

 

 

 

 

 

 

 

新平县商务局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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