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8 11:10   点击率:9打印】【关闭

孙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宽村组集体资金投资渠道,促进村组集体经济良好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促进村组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近年来,为促进集体经济向好发展,新平县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先后于2019年出台《新平县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2024年制定《新平县关于促进村办公司发展的意见(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社区)创办公司运营管理模式,鼓励村办企业、村集体和党员群众因地制宜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市场化途径培育主体、发展产业,努力拓宽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新路径,努力实现强企富村、村企共赢,为推进新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新动力。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函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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