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4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9 16:10   点击率:2打印】【关闭

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尽快规划建设四小至平甸河道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团山路车流量大,道路狭窄,特别四小上学放学时段,道路发生拥堵,导致生产生活不便和安全隐患,情况是属实的,但四小至平甸河无市政道路情况是不属实的,四小至平甸河实为溪湖路(四小至磨盘路段),于2023年已建成通车。要有效缓解团山路的交通压力,途径就是古玉街中段与锦绣路贯通,将团山路交通流量分流到古玉街路,减少团山路的交通流量。古城街道已在开展下古城改造的前期工作,古玉街中段一并纳入下古城改造中实施,恳请你谅解和支持。

感谢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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