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平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9 16:10   点击率:4打印】【关闭

李天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禁新平县小河边停车场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1111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市更新改造范围三调工作的通告》(202026。在通告内容中:小河边停车场片区被纳入“三调”范围内情况是属实的。由于诸多因素“三调”范围一直未能实施。为此,于202565日发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平县县城更新改造“三调”工作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5 年第 2 号),该片区已取消“三调”管控,相关建设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进行管控。

感谢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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