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新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部门决算的批复》(新财发〔2017〕117号),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现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研究拟订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的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分析。 6.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农业农村经济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认证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种子(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8.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科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0.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11.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2.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县农业局、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8人;在编实有车辆13辆。退休人员90人,遗属补助14人。 二、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决算总收入1245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8.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9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上年结转结余 6951.03万元。 (二)部门决算总支出1344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94万元,占总支出的30.16%;项目支出9387.14万元,占总支出的 69.84%。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各股室、站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335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1%,与上年对比增加810.18万元,增支原因为提高工资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9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2.24万元,增支原因为在编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农业局及各股室、站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87.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69.52万元,增支原因是项目增加,如产业扶持及糖料庶核心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00.01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对企业事业单位补贴0.28万元; 2、教育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5万,奖励金1.6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6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412.4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633.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74.16万元。 3.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7.45万元。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1.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7.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52万; 5.节能环保支出300.8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1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10723.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23.9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3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9.02万元,其他资本性49.3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政策性补贴)1856.0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7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7.6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9.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79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耗费减少;公务接待费2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
附件3: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3: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3:农经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3:经作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3:农机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7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