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0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蔬菜、水果、茶叶、甘蔗、花卉等经济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2.负责县域内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标准; 4.负责县域内经济作物地方种质资源普查、保护、管理及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果产业优势进一步发挥。 截至10月,全县完成水果种植总面积25.90万亩,同比增9.07%;实现水果产量14,585.48万公斤,同比增54.17%,实现收入56,228.79万元,同比增67.05%,其中柑桔面积达15.54万亩,实现产量3,697.10万公斤,实现收入15,139.00万元。 大力推进柑橘保险,全县共投保柑桔30户,面积18,782.00亩,柑桔保费每亩2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00%、省级财政补贴30.00%、市级财政补贴10.00%、县级财政补贴10.00%、农户自己缴纳20.00%;按各级财政承担保费的100.00%计算,完成保险费375.60万元。 2.蔬菜产业稳固进一步推进。 全县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4.05万亩,同比增3.20%;产量32,548.70万公斤,同比增6.70%;实现产值41,488.80万元,同比增7.70%。全年预计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7.26万亩,同比增1.20%,完成计划数的101.50%;产量39,481.00万公斤,同比增3.00%,完成计划数的101.00%;产值61,097.10万元,同比增16.60%,完成计划数的102.20%。 3.甘蔗产业平稳进一步发展。 2020/2021年榨季:完成甘蔗总产量23.87万吨,其中:糖料蔗总产21.32万吨(收购糖料蔗20.14万吨,秧苞用量1.18万吨),水果甘蔗产量2.55万吨;同比增加0.56万吨,增长2.41%。总产值13,800.00万元,其中:糖料蔗产值10,400.00万元,产值3,400.00万元;同比增1100.00万元,增8.66%。 2021/2022年榨季种植期:至2021年10月统计,全县完成甘蔗总面积5.56万亩,其中:糖料蔗5.17万亩(新植蔗1.20万亩,宿根蔗3.97万亩),水果甘蔗0.39万亩,完成计划的64.65%。新植蔗1.59万亩,其中糖料蔗新植蔗1.20万亩、完成计划100.00%,水果甘蔗新植蔗0.39万亩、完成计划85.17%。与上年比较,总面积减3.02万亩、减35.28%。 完成甘蔗全膜覆盖1.80万亩,完成计划的120.00%;完成良种推广1.20万亩,覆盖率100.00%;机械化深翻开沟1.14亩,覆盖率96.60%。 甘蔗投保面积27,700.00亩,完成保费资金93.07万元。 4.茶药产业巩固进一步提升。 全县完成茶叶种植面积4.48万亩,与上年持平;完成茶叶产量287.62万公斤,同比增5.10%,完成计划的104.89%;产值7,459.22万元,同比增16.60%,完成计划的116.18%。实施完成茶园绿色防控1.53万亩,完成计划的102.00%,完成茶园清理、修剪4.32万亩,占总面积的96.50%,完成改良嫁接1,097.00亩。 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2.49万亩(重楼2,119.00亩,黄精2,986.00亩,滇龙胆5,196.00亩,花椒4,026.00亩,露水草6,831.50亩,其它3,716.50亩),同比增16.70%,完成计划的108.00%,其中新增种植面积1.12万亩(重楼188.00亩,黄精836.00亩,露水草6,831.50亩,花椒2,488.00亩,其它867.50亩),同比增86.10%,完成计划的273.40%;产量374.70万公斤,比上年增6.40%,完成计划的43.70%;产值5,485.00万元,同比增7.50%,完成计划的54.10%。预计全年完成中药材总产量892.13万公斤,同比增5.60%,完成计划的104.22%;产值10,907.70万元,同比增7.64%,完成计划的106.93%。 5.其它工作推进情况。 完成魔芋种植示范4,221.30亩,其中:宿根面积1,318.50亩,新增面积2,902.80亩。魔芋产业扶贫示范点面积579.00亩,其中:者竜222.00亩、老厂150.00亩、戛洒207.00亩。 完成工业大麻种植1,150.00亩,其中:平掌乡柏枝片区550.00亩、老厂乡黑查莫片区500.00亩、扬武100.00亩。 共举办各产业培训共75场(期)次,受训10,148人次,其中,室内科技培训共18期,培训2,061人次,现场指导培训57场次,共受训8,087人次(甘蔗2,040人次,蔬菜2,520人次,水果3,367人次,茶药1,021人次)。发放技术宣传资料1,219份。邀请中柑所、南亚所、华中农大、云南省热作所等国家、省、市级专家教授室内授课8个课时,现场指导9场次,受训1,012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0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39万元,占总收入的96.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78万元,占总收入的3.3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5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所致;事业收入减少1.52万元,下降9.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拨款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88万元,占总支出的98.61%;项目支出5.80万元,占总支出的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402.11万元增加15.57万元,增长3.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基本支出9.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5.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88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425.85万元减少13.97万元,下降3.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考核部分绩效工资减少所致。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5.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实施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导致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5.80万元,用于新平县2021年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实施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上年对比增加11.74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考核部分绩效工资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5.教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4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3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24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2.农林水支出27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3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6.金融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支出3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7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3.其他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的0.29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5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51.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资产总额19.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万元,固定资产14.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7万元,下降43.28%,主要原因是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经费支付2.76万元、柑桔试验示范县工作经费支付1.35万元、农业农村局拨公用经费支付5.79万元、金花茶引种试验经费支付9.10万元;按照财政局便笺〔2021〕14号上缴存量资金6.50万元后导致年末货币资金减少。固定资产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9.62 | 4.74 | 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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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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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是二级预算单位,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数据。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是二级预算单位,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3.2021年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 4.脱贫地区规模化产业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公开表20220928040439161.xls
新平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2022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6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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