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民政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情况汇报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169号)要求,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8号),我局认真落实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整治要求,系统排查,深入分析研判,在开展2021年对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基础上,于2022年又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属社会组织登记情况 (一)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8月24日,新平县共有社会组织484家,其中,社会团体93家,民办非企业46家,社区社会组织345家。93家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商会71家,互助社15家、学会7家。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排查情况。经排查,71家行业协会商会实际收取会费的有45家,收费性质均为会费,无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或其他收入,其他26家没有收取会费和其他费用;15家互助社未收取会费;学会收取会费3家,4家未收取会费。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1.抓好政策学习宣传。长期以来,新平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先后下达《关于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通知》(新民发〔2018〕102号)《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19〕7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新民联发〔2021〕6号)等系列文件和全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积极营造打击整治违法违规收费的舆论氛围。 2.抓好政策执行落实。一是按照《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下发《新平县民政局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新民发〔2020〕2号),对登记在册的139家社会组织,围绕会费收取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二是采取社会组织年检、抽查等方式对社会组织的会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换届的社会组织,以及年检的社会组织,提出注销建议。三是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以案促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社管〔2020〕4号)和《玉溪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以案促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71个行业协会商会,围绕9条重点检查清理规范内容进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处理投诉举报信息,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3.严格排查检查财务账务。要求所有登记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填写《县属社会组织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情况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及《依法依规收费承诺书》等,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以民政为牵头单位,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随机抽查,特别是针对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其填写的收费调查表客观真实。 (二)取得成效 1.会费收取更加合理。通过前期开展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和“以案促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等工作,通过排查,收取会费的45家社会组织,会费标准均按照各自协会《章程》规定收取,多数会费档次为1档,会费档次最多为4档,行业协会商会设置会费和档次基本合理,会费上限合理,其中最高上限每年1万元,如新平县旅游行业协会,会长每年1万元,普通会员每年400元;而新平县种子协会等协会每年每人收取10元至300元不等会费。各社会组织会费标准是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严格履行各自《章程》规定,自行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并按照规定使用会费收缴凭证,不存在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评比、达标、表彰、赞助捐赠等现象。 2.信息填报更加及时。根据《关于在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行业协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检自查和依法依规收费承诺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行业协会商会中通过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收费信息的共81家(含学会、民办非企业、互助社),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承诺书》共71家。 3.会费管理更加规范。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落实,我县各社会组织的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标准,经按照协会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未发现违规现象;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均向会员公开,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均按照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行业协会商会设置会费和档次基本合理,不存在同一会费档次又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的现象,也不存在收费不合理和偏高收费的情况;行业协会商会分支机构不存在向同一家会员企业分别收取会费、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情况;不存在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盈余较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现象。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我县未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活动,也不存在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费的现象。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会员,不存在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强制培训、妨碍退会、违规收费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不配合登记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按时上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相关报表,影响排查工作进度。 二是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收费台账不够规范,账目不够清晰,缺乏有效监督。 (二)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围绕“五个是否”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即“是否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是否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是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组织开展好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全覆盖”行动。 二是开展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分析研判、整治全覆盖”行动,对会费超过4档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年年检指标。 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遵法守法“承诺全覆盖”行动。督促县属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规范收费工作作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积极用制度形式把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有效做法进行固化,形成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把好审核关、入口关、年检关、监管关、质量关。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内在活力。 4.(新平县12.10)附件.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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