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老厂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5年9月,对新平县老厂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老厂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平县老厂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社会 [2013]523号)批复:综合楼改造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923平方米;总投资1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安排1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配套解决。 截至2015年2月28日,到位资金合计1 085 000元,累计支付1 053 400元。审定投资1 178 472.19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4 308.9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老厂乡卫生院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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