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者竜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对新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者竜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者竜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玉财农综〔2014〕21号)和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新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者竜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玉财农综〔2014〕59号)批复:总投资4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2万元,自筹资金(投工投劳折资)24万元。1、水利措施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排灌渠道5条,渠道全长10.88公里,设计断面(b×h)分别为0.3(m)×0.4(m)-0.5(m)×0.6(m); 2、田间道路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建田间道路1条,设计路面宽度为3.5_4.5米,全长4.03公里,路面为砂砾石铺筑;3、农业措施为土壤改良400亩;4、科技措施为糖料甘蔗生产实施测土配方示范推广面积300亩,技术培训1000人次。 截至2015年5月29日,到位资金合计4 440 000元,累计支付2 010 400元。审定投资4 667 113.78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情况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和工程建后管护。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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