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10个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3月至5月,对新平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老干部局、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组织机构情况 10个县级预算单位涉及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参公管理的党群组织4个。核定人员编制数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事业编制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8人。实有人数165人。核定车辆编制数20辆,实有20辆。 2.部门预决算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下达10个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4 080.0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 230.3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849.7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 2017年部门总收入4 080.04万元,总支出3 984.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4.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0.02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95.79万元。 3. 往来款及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末,10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3,453.42万元。其他应收款26.89万元,其他应付款133.73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0个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下达控制数95.35万元,比上年减少27.98万元,下降22.69%;“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6.69万元,比控制数减少28.66万元,下降30.0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达控制数40.35万元,比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5.79%。实际支出数32.31万元,比控制数减少8.04万元,下降19.94%。 5.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10个预算单位会议费支出23.9万元,比上年减少11.75万元,下降32.97%。培训费支出47.14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6.25%。 (二)各乡镇收到拨付经费的落实情况 2017年下拨各乡镇、单位工作经费共1 595 820元,审计对桂山街道、古城街道、漠沙镇、戛洒镇、水塘镇、扬武镇、平甸乡、新化乡、老厂乡的下拨经费1 455 820元进行落实,支出372 886.09元,截至2018年3月尚未使用1 082 933.91元,其中工作经费88.29万,项目经费20万。 (三)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情况 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清理整治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18〕7号)文件要求,10个预算单位作了认真清理,均未发现部门办企业情况。 二、审计建议 (一)10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得到较好控制,但个别单位存在超控制数、接待费超标等情况,建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管理。 (二)建议10个预算单位对往来款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区分其他应付款科目与其他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规范会计核算。 (三)建议红十字会对下拨到新化乡、老厂乡尚未使用的项目经费监督使用,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议各乡镇对收到的各项工作经费,按经费性质或内容及时安排,规范使用。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10家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三公”经费超控制数、接待费超标等情况已作出相应说明,对下拨各乡镇的各项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已按规定督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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