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2月至4月,对新平县残联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新平县残联”)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新平县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事业团体,正科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核定参公事业编制5人,实有9人。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即新平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6人;批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3人,实有3人,批准公益性岗位1人,实有1人。2016年县公务用车改革,核定机要通讯应急车1辆,实有1辆。 新平县残联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设会计和出纳各1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开设零余额账户、专用账户各1个银行账户管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17年度新平县财政局下达新平县残联预算总额为558.3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40.6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7.6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754.8万元,总支出637.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3.77万元,主要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37.2万元,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经费30万元,残疾人基本(精准)康复服务经费18.07万元,重度精神残疾人免费医疗救助项目经费16.8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8.79万元等。2017年度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79.35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根据新平县残联提供的2017年财务决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支出5.3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8万元,下降20.50%;会议费5.5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5万元,增长1倍;培训费27.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10万元,下降48.93%。经审计核实‘三公’经费2017年共支出7.2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2万元,下降19.94%;会议费2017年支出3.58万元,2016年无支出;培训费2017年共支出27.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09万元,下降48.92%。 (四)固定资产采购、处置及辅助器具的管理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为210.7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6.6万元,主要是打印机、数码相机和电脑等;公务用车改革拍卖1辆公车而调减固定资产28.9万元;期末余额为 188.4万元。2017年7月新平县残联用残疾人康复经费向上海互邦智能康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661台不同型号的轮椅共计31.56万元。 (五)银行账户备查情况 新平县残联于2016年3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平山路支行开设基本账户、专用账户2个银行账户,均在财政局备案。 审计结果表明,新平县残联2017年按照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决算,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县残联在组织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和残疾人机车燃油补助项目工作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补助对象不精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残联高度重视,收回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资金0.6万元和残疾人机车燃油补助项目补助资金2.05万元,并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新平县残联2018年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作方案》《新平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等五项制度,完善了残疾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县纪委给予新平县残联领导班子通报批评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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