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日至4月27日,对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3个乡镇,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发改局是县域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10个职能部门。核定编制人数41人,车辆编制1辆;截至2017年末实有人数51人,实有车辆1辆,租用车辆2辆。单位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设置行政账套进行会计核算。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下达县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 3479.9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980.8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499.0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 3479.94万元,总支出3376.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164.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8.52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103.7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账不及时。截至审计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完工但未拨付4个项目累计金额161万元。 (二)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三)资料收集不齐全,归档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和检查,督促所涉及乡镇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的规划、设计、概算(预算)、招投标、施工、结算(决算)、组织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和竣工验收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建议已采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发改局正在进行整改落实: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项目资金拨付事宜,督促实施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报账进度;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指导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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