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5月7日至6月22日,对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水塘、漠沙等3个乡镇电子商务兴边富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工信局是县域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等7个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7年末,核定人员编制人数42个,其中:行政编制19个,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20个;实有3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人;政府购买岗位5个,实有5人;车辆编制4辆,其中:行政编1辆,事业编3辆。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 根据县工信局提供的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新平县财政局下达县工信局年初批复预算1233.29万元,年中追加本年调整预算3814.5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初上年结转587.3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047.8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336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62万元,项目支出2344.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70.84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1683.5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级补助收入未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27万元。 (二)水塘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未正常运营。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县工信局应加强对电子商务服务站建后监督、管理,更好发挥电子商务服务站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工信局高度重视,上级补助收入未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问题已作账务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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