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站所业务用房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28日,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人社局属于新平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2017年末共有干部职工109人(含下属局),下设新平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县就业局)、新平县社会保险局和新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个二级局。主要承担着全县人事人才管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职能。下设两局一中心为独立法人,财务管理独立核算。 2017年度县人社局(含下属二级局,下同)预算收入总额11341.8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926.8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7414.98万元;总支出11589.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8.4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控制数34.2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71万元,下降42%;“三公”经费支出2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7.13万元,下降37.7%,其中县就业局接待费支出6.37万元,超财政控制数3万元。会议费支出7.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83万元,下降64.18%;培训费支出201.7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3.65万元,增支的原因主要是决算列报口径变化、县就业局2017年再就业资金177万元列培训费所致。 审计情况表明,2017年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执行管理中还存在多付和违规预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鉴定补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鉴定补贴3.48万元; (二)违规预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鉴定补贴88万元; (三)违规兑付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新平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责成县人社局60天内清理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县审计局。建议县人社局应加大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就业补助及创业扶持资金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社局采纳了审计建议,并进行积极整改,对全县所举办的19个就业培训班进行清理排查,共追退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鉴定补贴15.35万元;从昆明市五华区锦华职业培训学校退回违规预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鉴定补贴88万元;追退回违规兑付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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