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22日,对新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康复、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内设临床、医技、行政等科室56个,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编制床位498张,实际开放床位427张;核定人员编制201个,截止2019年12月实有职工567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9辆;2019年1月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019年末县医院资产总计20 142.4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 076.56万元,增长11.49%,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增加;负债总计12 154.1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 597.55万元,增长15.13%,主要是应缴财政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增加;净资产总计7 988.3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479.02万元,增长6.38%。2019年县医院收入合计18 087.46万元,支出合计17 644.21万元,本期盈余443.25万元;年末专用基金余额978.1万元。 县医院职工工资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进行预核定,2019年预核定工资总额6 948万元,年终单位申报清算金额6 843.22万元,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反馈清算金额 6 843.22万元,实际发放6 843.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医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但审计也发现县医院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超清算总额发放工资、应收未收历年体检费、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中药药品超标准加价多收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清算核定数发放工资58万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2.19万元; (三)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4.63万元; (四)多计住院天数多收医疗服务项目费用4.14万元; (五)中药药品超标准加价多收费用0.77万元; (六)多收挂号费0.71万元; (七)多收吸痰护理费0.19万元; (八)应扣未扣质量保证金1万元; (九)应收未收历年体检费62.05万元; (十)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清算核定数发放工资58万元问题,责成县医院及时收回;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2.19万元问题,鉴于医院多年来大型医疗设备投入都由自筹资金解决,且现阶段改扩建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实际困难,本次审计不予处理,县医院应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和协调,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对多收医疗费用的五个问题,由于涉及人数众多难于退还个人,责成县医院将多收医疗费用10.44万元收缴省财政;对应扣未扣质量保证金1万元问题,因审计期间已收取,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今后应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对应收未收历年体检费 62.05万元问题,责成县医院及时催收;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责成县医院对所有资产、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改,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并将清理整改情况报送新平县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强化财经法规学习,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自我监督能力,规范财务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及时维护系统定价,加强医院收费系统的维护和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医院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进行整改:超清算核定数发放工资58万元已收回,并收回2019年预发疫情绩效356.86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2.19万元,鉴于医院多年来大型医疗设备投入都由自筹资金解决,且现阶段改扩建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实际困难,县医院已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和协调,该笔资金不上缴财政;多收医疗费用10.44万元已收缴省财政;应扣未扣质量保证金1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取;应收未收历年体检费62.05万元,经县医院核实后,实际应收未收历年体检费12.17万元,已全部收回;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县医院已聘请第三方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并出具报告。 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医院积极采纳,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同时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新平县紧密型医共体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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