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普超云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对普超云同志2017年6月至2020年7月担任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任职情况 普超云同志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县林业局局长,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职期间,主持县林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森林公安局、机要保密等工作,联系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平甸乡、新化乡、老厂乡林业和草原工作。 (二)新平县林业资源整体状况 新平县境内生物资源丰富多样,国土面积641.16万亩,林地面积518.61万亩,占国土面积80.89%,森林面积472.25万亩,森林覆盖率73.66%,森林蓄积量2 430.01万立方米,湿地面积7.57万亩。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Ⅰ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8种;有野生植物3 601种。 (三)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普超云同志任职期间,县林草局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升能力建设、林地清理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及种茶毁林专项整改等工作,提高了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林业违法行为等的综合防治能力,使新平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培育和管护。2020年县林草局获得“全省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主要资源变化情况 根据县林草局提供的2018年至2020年云南省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报告反映,新平县森林面积分别为418.06万亩、445.88万亩、472.25万亩;森林覆盖率分别为65.2%、69.54%、73.66%;森林蓄积量分别为2 230.65万立方米、2 367.77万立方米、2 430.01万立方米;活立木总蓄积量分别为634.73万立方米、 2 384.50万立方米、2 431.51万立方米;自然湿地面积分别为4 201.05亩、9 964.20亩、10 408.35亩;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为7.51%、16.16%、16.8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戛洒集镇垃圾堆放点未批先占林地11.40亩; (二)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12件,涉及面积1 274.55亩; (三)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 (四)林业违法案件结案率低; (五)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办理相关手续; (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意见。对戛洒集镇垃圾堆放点未批先占林地和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问题,责成县林草局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限期整改;对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按规定进行整改;对林业违法案件结案率低的问题,建议加大违法案件线索核实和执法力度,及时处理,提高案件结案率;对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督促该企业限期拆除临时电力工程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补办相关占用审批手续;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查处。 针对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县林草局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跟踪检查力度,充分整合县林草局内部执法力量,加强全县林草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县林草局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规划、涉及、概算(预算)、招投标、施工、结算(决算)、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标后各个建设环节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林草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工作,截至2022年1月28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37件63.49亩,完成补办使用林地手续2件9.44亩,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案件6件9.24亩,已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正在补办使用林地手续12件54.77亩,正在督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或补办使用林地手续14件20.68亩;二是补植树木1160株;三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坚决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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