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厕所革命”项目审计结果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7日至3月28日,对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2021年“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12个乡镇(街道)公厕及户厕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延伸调查。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工程管理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新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9年至2021年,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新平县“厕所革命”户厕建设任务3.26万座,实际完成3.35万座,超额完成873座,补助标准1 200元/座(中央/省级、市、县级各400元/座);公厕建设任务73座,实际完成85座,超额完成12座,补助标准20万元/座,其中:中央/省级10万元,市级10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底,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全县公厕及户厕的验收工作。 二、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主要对公厕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合同签订情况及公厕户厕建后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42座公厕、1 536座户厕进行现场审计调查,户厕抽查率为5%,公厕抽查率为49%。 (一)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及招投标情况 2019年至2021年,12个乡镇(街道)共建设公厕85座,审计抽查11个乡镇(街道)42座公厕,其中,漠沙镇15座公厕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建设,其余10个乡镇(街道)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建设。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应到位资金5 417.8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2 126.60万元、市级2 037.64万元、县级1 258.60万元;实际到位3 474.1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2 126.60万元、市级836.28万元、县级516.28万元;未到位资金1 943.68万元,其中:市级1 201.36万元、县级742.32万元(户厕);共支出3 281.80万元,结余192.36万元,原因:一是调减了2019年公厕和户厕建设任务数;二是“双创”时县级预算安排补助资金;三是部分乡镇尚未兑付2019年户厕建设补助资金48万元。 2.管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共收到上级补助管护资金973.33万元,县财政拨付12个乡镇(街道)948.33万元,未拨付25万元;截至2022年2月底共支出782.63万元,结余165.70万元,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储粪池尚未完工或尚未购买清粪设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作支管护资金440.73万元; (二)应付未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48万元; (三)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兑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19.86万元; (四)新化乡多缴税款6.12万元; (五)建兴乡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管护费68.44万元;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268.64万元; (七)挪用资金49.82万元; (八) 扬武镇户厕验收资料不真实,涉及补助资金0.24万元; (九)部分乡镇公厕管护不到位,影响正常使用; (十)新化乡未按要求完成户厕建设内容,涉及资金2.28万元; (十一)漠沙镇公厕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自然人,涉及金额182.7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移送处理书。对以拨代支问题,要督促3个乡镇及时收回管护资金余额,由乡财政所监督管理使用;对应付未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3个乡及时兑付农户户厕建设补助资金;对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兑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扬武镇、者竜乡及时兑付农户户厕建设补助资金;对新化乡多缴税款问题,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新化乡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退回多缴税款;对建兴乡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管护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建兴乡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同时收回管护资金余额,由乡财政所监督管理使用;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各乡镇(街道)将固定资产纳入相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避免形成账外资产;对挪用资金问题,鉴于挪用资金已归还,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对扬武镇户厕验收资料不真实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扬武镇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全县户厕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并将清理整改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审计局;对部分乡镇公厕管护不到位并影响正常使用问题,县农业局应督促乡镇对该情况及时整改,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对新化乡未按要求完成户厕建设内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新化乡对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全乡由该施工队统建的户厕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并将清理整改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及县审计局;对漠沙镇公厕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自然人问题,鉴于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本次审计不作处理,县农业农村局今后应督促漠沙镇按照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 (一)“小厕所”连着大民生。针对市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应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向市级相关部门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市级配套资金,保障农户补助资金及时兑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管理使用管护资金的监管,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管护资金,按合同约定的管护进度支付管护费,杜绝再次出现以拨作支及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管护费的情况。 (三)县农业农村局应高度重视厕所管护后续工作,针对公厕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机制,制定《公共厕所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要求、管护人员、监督人员、监督电话等,做到定期清扫、清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公厕正常使用。 (四)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户厕管护机制,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及储粪污设施的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改厕后化粪池污水乱排形成二次污染状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公厕、户厕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服务组织参与后续管护工作,及时清掏污水粪便,用于菜园、果园等浇灌施肥,或通过吸粪车、管网及其他方式运至村庄周边菜园、农田、果林地等进行资源化利用,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新平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1.关于以拨代支管护资金问题,农业农村局对平掌乡、平甸乡进行了批评教育,另老厂乡于2022年6月13日已将共管账户内资金退回财政所,该资金将按程序用于户厕建设补助;2.关于应付未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问题,老厂乡、平掌乡能够完成户厕建设资金兑付,平甸乡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资金兑付;3.关于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兑付户厕建设补助资金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扬武镇向施工队收回补助资金兑付给农户,2022年3月15日由财政所专户代发给自建农户奖补资金362座;4.关于新化乡多缴税款问题,新化乡两次到县税务局办理退税申请,县税务局退税流程仍在进行中,退税手续已完成,待税款退回国库后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使用;5.关于建兴乡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管护资金问题,2022年6月24日,建兴乡已将该笔资金收回财政账户,6月28日又按照共管协议转入七兴公司共管账户,6月29日,七兴公司通过共管账户,将工程尾款拨付给施工方;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10个乡镇(街道)把账外资产纳入政府固定资产管理,截至2022年7月22日,10个乡镇(街道)已将吸粪车、蓄粪桶及抽粪机等设备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7.关于挪用资金问题,建兴乡发现问题后,及时研究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2月28日,施工队已将涉及的管护资金全部退回七兴公司账户;8.关于扬武镇户厕验收资产不真实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扬武镇对不合格的2户户厕进行认真整改,目前以上2户户厕已能正常使用,达到验收要求,同时,全县以此为鉴对户厕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改;9.关于部分乡镇公厕管护不到位影响正常使用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4个乡镇对该问题进行严肃认真整改,计划9月底前完成问题公厕整改工作;10.关于新化乡未按要求完成户厕建设内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新化乡按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标准进行整改,计划9月底前完成问题户厕整改工作;11.关于漠沙镇公厕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自然人问题,投入的资金已无法收回,在今后的农村厕所建设项目中,县农业农村局将全面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督促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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