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至2021年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8月10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至2021年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至2021年自建及委托代建项目共18个,23个合同段,批复总投资309 697.52万元,其中:已实施项目12个,17个合同段,完工11个,已结算8个;未实施项目6个,批复投资233 804.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争取到项目资金。 截至2022年6月,完工的11个合同段,完成投资7016.19万元,其中:自建4个,完成投资839.83万元;委托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7个,完成投资6 176.36万元;其余项目正在实施。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区面貌,但部分项目未按批复组织实施,投资完成较少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改变招标方式。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三)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改变招标方式、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加强对工程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工程管理水平,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投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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